沉迷微商突破了教师职业底线

来自湖北省安陆市网友投稿   2020-07-16 19:49:19      热点速递  粉笔腔调  人物访谈  知识大数据  创业  图说  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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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是来自湖北省安陆市的网友投稿,由海南师范大学是几本编辑发布关于沉迷微商突破了教师职业底线的内容介绍

  “孩子老师沉迷于做微商,朋友圈里全是广告,这样的老师还有心思教书吗?”“你看,上午9点正是上课时间,也在购物群里发广告。一天发几十条,老师自己赚钱不亦乐乎,可我们家长心都在颤啊。”日前,几位学生家长向浙江省乐清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反映。经查,王某在上班时间也开展微商兼职经营活动,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由于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王某受到立案查处。

  微商这几年很流行,但却未必是人人都可以做。比如,教师就应该慎重,这起案例是个重要提醒。一方面,如当地纪检部门负责人所指出,“上级学习部门有明确指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也就是说,这方面是已经有红线规定的;另一方面,从实质的影响看,家长反对教师做微商,也并非小题大作。一者,如果教师把工作时间也用于发广告、做推广,难免导致对正常工作分心,也有违教师职业要求;二者,如果向家长推销商品,还很容易引发教师和家长乃至教师和学生关系的异化。

  因此,综合各方规定和实质影响看,家长投诉“沉迷”于做微商的教师,纪检监察部门“接招”予以立案查处,这完全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操作,也有着广泛的社会认同基础。

  必须承认,诸如微商等网络兼职的流行,的确大大拓宽了一个人的身份以及社会活动边界,教师群体也很难完全回避这种趋势。但是,有些底线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被突破的。比如,至少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像此事件中的教师,“每天发朋友圈打广告,教学方面不上心,甚至授课时也在不停地收发微信”,就已然超出了正常限度。这其实与是不是做微商关系并不大,从事其他任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导致与正常教学工作产生冲突,都应该被禁止。

  更重要的是,教师从事其他兼职或者社会活动,应该避免直接与家长产生关系。尤其是微商这种营利性活动,如毫不“避嫌”地把家长作为生意对象,很容易给家长带来“绑架”效应,这显然突破了正常的教师与家长关系的边界。类似的,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在一定程度上同样是遵循这样的逻辑。因此,到底哪些活动该做,哪些不该做,教师心里都应该有本明白账,这是维护正常的家校、师生关系的起码要求,也是自身形象构建的必需。当然,学习部门和学校,也有必要根据社会现实,对教师行为管理进行与时俱进的制度厘清,尽量避免模糊地带。

  一句话,教师行为就应该有边界感,不能与既有的职业规定和师德相冲突。规范教师行为,本身也是构建健康的学习生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于社会和家长的反馈,相关部门理当及时回应介入,确保师生关系、教师与家长关系不被干扰乃至异化。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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