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学生都不应成为虚假招生的牺牲品

来自河北省双滦区网友投稿   2019-06-13 03:08:00      人物访谈   知识观察  知识探秘  知识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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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任何学生都不应成为虚假招生的牺牲品

法治周末特约评论员 杨朝清

5月22日,南京东方文理研修学院董事长、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中平和南京市应用技术学校校长张璟,因在办学过程中涉嫌诈骗犯罪被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同时,两人还存在严重的违规招生等行为,导致部分学生和家长因学籍问题聚集。

用热门的护理专业大专文凭、护士资格证、包分配等诱人的诱饵,诱惑学生和家长“愿者上钩”,等他们发现上当受骗之后,才发现当年的招生承诺只不过是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虚假招生带来的不仅是物质上的损失,还有精神上的痛苦与伤害;更为关键的是,当学习这盏“希望之灯”变得黯淡,难免会影响很多家庭的社会流动。

在社会分工越来越专业化、精细化的今天,在劳动价值不断凸显的当下,那些在职业院校就读的孩子们不应该“低人一等”,他们同样拥有对更好生活的希冀与追求。当他们通过读书来改变命运的路径被堵塞,不可避免会导致他们的人生缺乏光亮。

“虚假招生被刑拘”说到底,只是职业院校招生乱象丛生的一个缩影。由于全社会对职业学习依然存在着“傲慢与偏见”,职业院校一直被视为“二三流学生”的“无奈选择”,难以吸引到优质的生源。

对职业学习缺乏价值认同,导致职业院校“招生难”,招生竞争很激烈;在生存压力的驱使下,一些学校为了多招生,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不论是夸大宣传,还是虚假承诺,抑或通过形形色色的代理进行有偿招生,这不仅是对学生正当权益的损伤,也会降低职业学习的社会声誉。

虚假招生作为一种失范行为,为何会成为一些职业院校惯用的伎俩?一方面,虚假招生的利益蛋糕如此巨大,让一些人敢于剑走偏锋、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对职业院校的虚假招生疏于监管、反应迟钝滞后。事实上,对虚假招生并不是没有制度与规则的制约,而是因为这些社会规范在某些时候沦为“稻草人”,在执行的过程中大打折扣甚至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

当学生们成为虚假招生套路的“牺牲品”,当学生们上了几年学才发现学校当初的承诺只是一纸空文,这些违规办学的欺诈者,让许多家庭的梦想落空。被虚假招生所蒙蔽的学生们不仅拿不到原本期望的学历与文凭,也会让他们学习的火种在心中熄灭;虚假招生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还具有文化意义与社会意义,它不仅在职业院校招生竞争中构成了不当竞争,还切割了社会信任、败坏社会风气。

如果在招生环节有一说一、实话实说,有些学生和家长就不会选择这所职业院校;通过虚假招生来进行欺诈,让不少家庭的“读书梦”破碎了。当欲望成为脱缰野马,一些人为了进行疯狂的利益变现,往往会不计后果;电信诈骗也好,虚假招生也罢,只要能够让自己荷包鼓鼓,哪管他人的死活。

提升虚假招生的违规成本,关键是要让社会规范具有更加强大的实施操作系统,让虚假招生不仅更容易被发现、被抓到,也让虚假招生得到更加严厉的规训与惩罚。对虚假招生进行亮剑,露出法律的肌肉和牙齿,不仅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也不能对那些轻微的失范行为掉以轻心。那种简单、生硬的一罚了之,通常难以从源头上治理虚假招生;只有对虚假招生“零容忍”,只有让虚假招生的成本与风险大于收益和回报,投机者才不会见缝插针。

著名学习家马卡连柯曾说:“培养人,就是培养他对未来的希望。”那些心中只有自己的利益却漠视学生们命运的办学者,又怎么去点燃学生们的希望之灯?虚假招生固然能够蒙蔽一时,终究有露出马脚的一天;剑走偏锋的人固然能够逃脱一时,早晚要为自己的底线失守付出代价。“虚假招生被刑拘”犹如一面镜子,提醒和警示职业院校要想在招生竞争中脱颖而出,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高办学实力与社会声誉;投机取巧“走捷径”,终究害人害己。

责编:高恒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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