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初中女生遭霸凌狂抽耳光“跪下叫爸爸”!涉事学生被严肃训诫

来自广东省韶关市网友投稿   2019-07-25 04:58:06      热点速递  粉笔腔调  人物访谈  知识大数据  创业  图说  资料库 

本文由:小学生心理咨询案例编辑发布      阅读量: 1550

导读:本文是来自广东省韶关市的网友投稿,由小学生心理咨询案例编辑发布关于江苏初中女生遭霸凌狂抽耳光“跪下叫爸爸”!涉事学生被严肃训诫 的内容介绍

原标题:江苏初中女生遭霸凌狂抽耳光“跪下叫爸爸”!涉事学生被严肃训诫

  近日,一段女生在公园遭霸凌的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视频中,受害女生被逼跪地并叫“爸爸,我错了”,同时数名同龄人对其扇打耳光,并让其把眼泪“憋回去”。视频中一名施暴女孩喊到:“给你报警?报警他们也找不到我。”

7月23日,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因在学习生活中产生矛盾,6月28日下午,4名初中生在宜兴某公园对另一女生季某某用辱骂、打耳光、罚跪等手段进行欺凌,并拍摄视频。事后,季某某未报警,也未告知其监护人。目前,警方已对违法人员进行严肃训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同时,会同学习主管部门和学校对受害人予以心理疏导和抚慰。

警方通报显示,7月21日晚,宜兴市警方在网上巡查发现,一段“小女孩在宜兴某公园被跪打欺凌”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当晚,宜兴警方找到受害人季某某(女,13岁,宜兴某初中学生)。至22日中午,警方将相关违法嫌疑人周某某(女,12岁,宜兴某初中学生)、吴某某(女,12岁,宜兴某初中学生)、刘某(女,13岁,宜兴某初中学生)、申某某(女,13岁,宜兴某初中学生)等人查找到案接受调查。

经查,周某某等人因与季某某在平时学习生活中产生矛盾,于6月28日下午在宜兴某公园采取辱骂、打耳光、罚跪等手段对季某某进行欺凌,并拍摄视频。事后,季某某未告知其监护人,也未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公安机关已对违法人员进行严肃训诫,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同时,会同学习主管部门和学校对受害人予以心理疏导和抚慰。

警方通报显示,相关视频的传播已给受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警方呼吁网民停止并自觉抵制转发、扩散相关视频,不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全。对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黄小殷

责任编辑:

本文来自FB教育网,由FB教育网小学生心理咨询案例编辑人员上传,请勿转载!
本文网址:http://www.fenbiedu.cn/index/article/detail/id/10092.html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FB教育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最新评论

浙江省舟山市

make一下子

黑龙江省安达市

更新快点

江西省信州区

有点意思

河北省邯郸市

支持支持。

山东省聊城市

收藏

看了这篇文章的人还看了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