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残疾儿童入学工作通知:要求全覆盖

来自江苏省昆山市网友投稿   2019-07-27 08:50:46      人物访谈   知识观察  知识探秘  知识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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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江苏发布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通知 要求全覆盖零拒绝)

 

  7月23日,江苏省学习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学习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结合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和家长意愿制定学习安置方案,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尤其要确保建档立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安置到位。

  江苏省要求各地要坚持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学习学校为骨干、以送教进社区和送教上门及远程学习为补充的原则,优先安排残疾程度较轻的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学习,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要提供专业支持。

  对于重度、不能接受普通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安置到特殊学习学校入学,没有特殊学习学校的县(市、区)由上级学习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送教进社区和送教上门及远程学习的方式实施义务学习,并纳入学籍管理。

  对在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社区残疾人之家、儿童福利机构等的特教送教点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也要统一纳入学籍管理。必要时,委托当地特殊学习专家指导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和学习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

  通知还要求,各级学习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融合学习资源中心建设和认定工作,确保2019年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学前、小学融合学习资源中心全覆盖,要按照标准为融合学习资源中心配备专职特教教师,并开展上岗认证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义务学习阶段特殊学习生均公用经费要按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康复机构特教办学点就读、残疾人之家特教办学点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办学点就读和送教上门),幼儿园按义务学习阶段特教学校标准下达生均公用经费。经认定符合融合学习资源中心标准的幼儿园、义务学习学校,提供康复服务的,应按规定拨付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经费。

实习编辑:崔凤娇

责任编辑: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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