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1月10日-20日高考报名 考试院发布提示

来自吉林省集安市网友投稿   2020-10-13 17:33:42      资讯  时评  专访  精选  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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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是来自吉林省集安市的网友投稿,由江南大学录取分数线编辑发布关于湖南11月10日-20日高考报名 考试院发布提示的内容介绍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0年11月10日-20日进行,具体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将于10月下旬向社会发布。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顺利完成高考报名工作,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注意如下重要提示:

  一、确保个人身份证和户口证明信息一致有效

  高考报名必须采集考生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证遗失或将于2021年9月30日前过期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补办。

  考生个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如因家庭住址搬迁、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户籍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新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确保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当前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一致。

  居民身份证是高考报名、考试、录取、大学报到注册的重要身份证明,考生使用身份证报名确认后,在进入大学报到注册之前,切记不要修改身份证的关键信息(如姓名、照片、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信息等),以免造成信息不一致,影响今后考试、录取、大学报到注册等。

  拟报考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有户籍招生要求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认定其相关报考资格。

  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等招生计划的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注意事项

  外省籍考生如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须及时关注户籍地省级学习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动态并在规定时间返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在外省就读的湖南户籍考生,如不符合就读地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政策,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户籍地所在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学籍在我省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前向学籍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前咨询相关政策流程,提前准备报名相关材料,避免因准备材料错过报名时间及相关报名安排。

  三、具有高校学籍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根据学习部有关规定,具有高等学历学习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包括研究生学习、成人学习、网络学习、开放学习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报名。凡涉及上述情况的考生必须联系高校尽快妥善处置,避免影响2021年高考报名。

  四、及时关注权威发布渠道

  广大考生及家长须及时关注 “湖南省学习厅(http://jyt.hunan.gov.cn)、“湖南省学习考试院”(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以及 “湘微学习”、“湘微招考”等官方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普通高考有关政策规定、信息动态将通过上述权威渠道及时发布。

  本文来源于湖南省学习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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